2013年11月13日,公司王经理被黄浦工商南昌工商所叫去。工商所吕老师出示一张下面的文件:

面对这个徐金英所撰写的内容,我再一次的无语、流泪!!!
可能这个会员不了解,我们在销售现场都是有录像的。我仔细观看了整个的录像,没有发现我们的销售人员有这个徐小姐(自称是退休人员)所阐述的不法内容。
倒是针对这个徐小姐撰写的内容,我总结几句:(如果你们有耐心,也可以观看我上传的录像)。
徐小姐一共写了8点。还有一段总结。
第一点是可以去6~8个人的问题。从头到尾就没有谈到8个问题。这个年纪的人应该是非常谨慎的,对很多问题,都在不断的询问。销售人员回答的是:交换是按照房型的,是有4个人的房型的,6个人的也有,但是比较少。
第二点徐小姐是自己拿着合约仔细查看的。和她写的我们有人遮掩着不给看,是完全不一致的。
第三点签证的问题,这个徐小姐以前是有美国的多次往返签证,有出行经验的。还仔细询问了美签的问题。是需要快递护照到广州的。
我其实按照我自己的脾气,再一次写不下去了。
我TMD面对这样的文字真是心痛:
“我认为,上海自由之旅度假服务有限公司不提供机票、导游的服务,让不识英文的老人去定国外酒店度假旅游是缺德,忽悠欺骗客户签协议是非法,霸王条款是无效,违约在先却反诬客户提出解除协议是无赖。”
这TMD有天理吗?
现在工商在查处我司,我又不知道有付出多少财力、物力去处理这样的事情了。
有很多会员质问:为什么FVC不能够不断提高服务品质?我已经尽了最大努力不断提高服务了,可是这个社会,这样的人,是否是我不要做才是正确的选择呢?
